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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相佛法及僧伽 二諦融通三昧印
融通
融會通達而了無滯礙,
就是融合暢通、
融合通達的意思。
性相佛法及僧伽 二諦融通三昧印
2012-05-22 19:58
性相佛法及僧伽:
性相即法身空,法相有
佛法及僧伽 就是佛法僧三寶
二諦融通三昧印:
二諦:世俗諦和勝義諦
三昧印:住於寂然不動三昧之相。又作三摩地印、三昧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百度知道 > 社會民生 > 宗教
同問 『二諦融通三昧印』是什麼意思?
【二諦】
指真諦與俗諦。並稱真俗二諦。諦,謂真實不虛之理。真諦,
梵語parama^rtha- satya,巴利語paramattha-sacca,
又作勝義諦、第一義諦,即出世間之真理。
俗諦,梵語 sam!vr!ti-satya,巴利語sammuti-sacca,又作世俗諦、世諦,
即世間之真理。
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謂,世俗之事乃覆蔽世間之真理者,
故俗諦又譯作覆俗諦、覆諦。
二諦之意義於大小乘諸經論所說不一,茲將其較具代表性者臚列於下:
(一)小乘之說:
融會通達而了無滯礙,
就是融合暢通、
融合通達的意思。
性相佛法及僧伽 二諦融通三昧印
2012-05-22 19:58
性相佛法及僧伽:
性相即法身空,法相有
佛法及僧伽 就是佛法僧三寶
二諦融通三昧印:
二諦:世俗諦和勝義諦
三昧印:住於寂然不動三昧之相。又作三摩地印、三昧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百度知道 > 社會民生 > 宗教
同問 『二諦融通三昧印』是什麼意思?
【二諦】
指真諦與俗諦。並稱真俗二諦。諦,謂真實不虛之理。真諦,
梵語parama^rtha- satya,巴利語paramattha-sacca,
又作勝義諦、第一義諦,即出世間之真理。
俗諦,梵語 sam!vr!ti-satya,巴利語sammuti-sacca,又作世俗諦、世諦,
即世間之真理。
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謂,世俗之事乃覆蔽世間之真理者,
故俗諦又譯作覆俗諦、覆諦。
二諦之意義於大小乘諸經論所說不一,茲將其較具代表性者臚列於下:
(一)小乘之說:
(一)原始佛教之經典如阿含經中,所說之四諦(苦、集、滅、道)頗多,
然甚少論及二諦,僅於中阿含經卷七分別聖諦經中舉出『真諦』一詞,然未與俗諦並用。
又於增一阿含經卷三載有『二諦』一語,惜其內容不明。
(二)俱捨論卷二十二不僅舉出真俗二諦之名,且舉例說明其意義。例如瓶、衣等物,
其外形、狀態一旦毀壞,則不能再稱為瓶、衣等。又如水、火等,若以勝慧分析之,
即成為『色、香、味』等各種之要素,故亦不能再稱為水、火等。
凡此,給予假名(施設有),而為世間一般常識所認可者,稱為世俗諦。
對此,色、香、味等乃構成萬物存在之要素,其形態縱然碎至極微,
或以勝慧分析之,其本質恆常存在而不變,故被視作出世間之佛教真理,稱為勝義諦。
(三)據成實論卷十一立假名品之說,色、香、味等法與涅盤俱為真諦;
反之,由色等各種基本要素形成的瓶、水等,以因緣和合,僅有假名而無實體,故稱俗諦。
例如『人』系由五蘊和合而成,故亦屬俗諦。
(四)經部主張,依無漏之出世間智及後得之世間正智所認可之諸法,稱為勝義諦;
反之,依有漏智所認可之諸法,稱為世俗諦。
(五)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七之說,以世間常識所能理解之事物,
或世間一般約定俗成之道理等,稱為世俗諦;
依無漏之聖智所澈見的真實之理,稱為勝義諦。
至於苦、集、滅、道四諦與真俗二諦之關係,小乘各部派之看法亦極紛歧,
有主張苦、集為世俗諦,滅、道為勝義諦;有主張苦、集、滅三諦為世俗諦,
僅以道諦為勝義諦;有主張四諦均為世俗諦,而以『空』、『非我』為勝義諦。
大毗婆沙論則主張四諦各具世俗與勝義二諦。
(二)大乘經典有關真俗二諦之說甚為豐富,
歷來諸家亦各創新義,互別門戶,頗有蘭菊競美,相得益彰之妙:
(一)北本涅盤經卷十三聖行品謂,一般世人所能知者為世諦;
出世之人所證知者為第一義諦。復次,『有名有實』者為第一義諦,
『有名無實』者為俗諦。如四諦之理為第一義諦;
旋火之輪、熱時之炎、乾闥婆城、龜毛、兔角等則為世俗諦。
(二)中論卷四觀四諦品之說,
一切事物無固定不變之本性(即實體、自性),為無生無滅之空;
了知此等空無之理,是為第一義諦。
又一切事物之空性,為保持空性之作用必須於假現之事物上顯現,
而由其相依相待之關係產生認識作用;了知此等假名之法,是為世俗諦。
世俗諦雖為不究竟之法,然可藉之探索、趨近勝義諦。例如吾人之言語、
思想、觀念等,均屬世俗諦,然若不藉言語、思想、觀念等世俗諦,
則無從向眾生解說超越世俗諦之第一義諦;而無法了知第一義諦,即無法證得涅盤。
(三)仁王般若經捲上二諦品中,更進一步舉出『二諦相即、真俗不二』之說,
亦即自諦理而言,有真俗二諦之別;但若以真實智慧觀照之,則二諦不二之理昭然自現。
(四)三論宗之說,我國自從成實論與中論之講習展開之後,
有關二諦之論究極為興盛,三論宗之祖吉藏於所著二諦章卷下詳述古來對於
『二諦之體』之十四家異說,其中最具代表性者為如下三說,即:
(1)二諦之體為一,(2)二諦之體個別,(3)二諦之體為中道。
其次,吉藏於二諦章、大乘玄論卷一揭出『於教二諦』與『四重二諦』之說,
以賅攝各種二諦之教說。於教二諦即指『於之二諦』(於諦)與『教之二諦』(教諦)。
分別言之:
(1)『於』,即『所依』之義,系指諸佛說法所依之六塵境界(即現實之世界)。
同一六塵境界,凡夫見之,視為實有,稱為『於俗諦』;聖者灼鑒,知其為空,稱為『於真諦』。
於諦復分本末二種,諸佛未出世以前本即存在,諸佛乃依之而宣說教法者,
是為『所依於諦』(本);聽聞諸佛說法,而眾生得以理解者,是為『迷教於諦』(末 )。
(2)『教』,即『能依』之義,系指諸佛依六塵境界所說之教法。宣說真空妙有之教,
稱為『教俗諦』;超越言語思慮而宣說無所得之理者,稱為『教真諦』。
上記之本末二種『於二諦』,與『教之二諦』,合稱三種二諦。
此外,又有說明毗曇、成實及大乘(二種)之四種二諦,此即四重二諦。
(1)第一重以『有』為俗諦,『空』為真諦,此系指毗曇家之說。
(2)第二重以『有、空』為俗諦,『非有非空』為真諦,此系指成實家之說。
(3)第三重以『有空、非有非空』的二、不二為俗諦,以『非有非空、非非有非非空』
的非二、非不二為真諦。
(4)第四重以前三重為俗諦,
而以『言亡慮絕』之絕對境界為真諦。
第三重與第四重皆指大乘之地論家、攝論家。如下表所示:
吉藏評論歷來之二諦說為『鼠嘍栗二諦』
(猶如老鼠食栗,盡食栗肉而殘餘栗皮;
即指真諦為空,俗諦為假有之說),與『案 二諦』
(猶如探水取瓜,復將瓜沉入水中;
即指以俗諦為假有,其『假有原來即空』為真諦之說)二種。
(五)法相宗之說,窺基於所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將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所舉之四種世俗諦,
與成唯識論卷九所說之四種勝義諦歸納成『四真四俗』(四勝義四世俗)之四種二諦。表解於後。
詳言之:
(1)瑜伽師地論舉例謂,『瓶』與『我』等並無實體存在,
但由凡夫之迷情視為實有,遂依照世間一般之見解給予假名,稱為世間世俗諦。
相對於此,成唯識論謂,色、受、想、行、識等五蘊系由因緣所生者,
雖會崩壞(故稱世間),但因有實體與作用,聖者依後得智即可了知,稱為世間勝義諦。
窺基乃歸納以上二說,
而以二諦之『體』之『有』、『無』立二諦之別,稱為名事二諦。名,指有名無實,
如幻化存在;事,指有名有實之現象之存在。
(2)瑜伽師地論謂,五蘊等事乃本來之道理,
因有差別,故其相可以判然別之,稱為道理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
四諦之理雖有迷悟因果之別,但依無漏智即能了知,稱為道理勝義諦。
窺基乃依『事』與『理』立二諦之別,稱為事理二諦。
(3)瑜伽師地論謂,四諦之理能令修行者趨入涅盤,
但須假藉言說以說明迷悟因果之差別,
始能了知其相,稱為證得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
『我空』與『法空』之二空真如須由聖者之智慧觀照始能彰顯其真實之理,
而非凡夫所能了知者,稱為證得勝義諦:
窺基乃依道理之『淺』、『深』立二諦之別,稱為淺深二諦。
(4)瑜伽師地論謂,二空真如超越一切有為法,僅由聖者之智慧所證知,故須假藉二空之名,
而以言語表詮其道理,稱為勝義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
非安立之『一真法界』系超越言語思慮之絕對境界,
乃聖者之根本無分別智所證悟者,稱為勝義勝義諦。
窺基遂依『言詮』與『超言詮』立二諦之別,稱為詮旨二諦。
四世俗諦中之世間世俗諦是『唯俗非真』;
四勝義諦中之勝義勝義諦是『唯真非俗』。
其他之三世俗諦、三勝義諦本為同一,但由於自真俗兩面而觀,故有所別。
(六)地論宗之說,慧遠(淨影寺)於所著大乘義章卷一,
判立立性宗、破性宗、破相宗、顯實宗等四宗之名,以說明二諦之義有深淺不同。
(1)立性宗,系指研究有部教說之毗曇宗。毗曇宗主張事理相對,而以『事』為世諦,以『理』為真諦。例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事彼此隔礙,是為世諦;無常、苦等十六聖諦彼此相通,是為真諦。此宗以事理相對立其教說,故又稱因緣宗,屬於小乘中之淺說。
(2)破性宗,系指成實宗。此宗以『因緣生之假有』為世諦,
以『無自性之空』為真諦,又稱假名宗,屬於小乘中之深說。
(3)破相宗,系指三論宗。此宗以『一切諸法妄相之有』為世諦,
以『無相之空』為真諦,又稱不真宗,屬於大乘中之淺說。
(4)顯實宗,系指慧遠自身所屬之地論宗。其要旨可分為依持與緣起二義。
自依持之義而言,以妄相之法為能依,乃妄有理無之世諦;
以真如為所依,其相雖空,然有實體之存在,故為真諦。
自緣起之義而言,真如之自體即為真諦,其依緣起所顯出之迷悟世界則為世諦。
以此宗辨明真如之體,故稱真宗,屬於大乘中之深說。
(七)天台宗之說,天台大師智顗於法華玄義卷二下,就化法四教及三種被接,
判立『七種二諦』之說:
(1)藏教之二諦,以『諸法為實生實滅之實有法』為俗諦,
以『滅了此實有法而歸於空無之理』為真諦。系指小乘教之說,又稱生滅二諦。
(2)通教之二諦,以『諸法為因緣所生之幻有法』為俗諦,以『既非實有,故即是空』為真諦。
系指通於聲聞、緣覺、菩薩等三教之說。又稱無生二諦。
(3)別接通之二諦,以『諸法為幻有』為俗諦,
以『幻有即空、不空』為真諦。此系別教接於通教所說之二諦,又稱含中二諦、單俗復真二諦。
(4)圓接通之二諦,以『諸法為幻有』為俗諦,以『幻有即空而不空、諸法趣入空而不空』為真諦。
此系圓教接於通教所說之二諦,與別接通二諦同稱含中二諦。
(5)別教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
以『不有不空之平等法界』為真諦。此系別受大乘菩薩教說之二諦。
又稱復俗單中二諦、無量二諦。
(6)圓接別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
以『不有不空、諸法趣入不有不空』為真諦。此系圓教接於別教所說之二諦。
與別教二諦同稱復俗單中二諦。
(7)圓教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
以『諸法趣入有、趣入空、趣入不有不空』為真諦。亦即有空之外,別立中道,
有空中三諦隔歷,是為俗諦;不偏有空中,三諦相即,圓融無礙,是為真諦。
此即天台圓教之二諦,又稱無作二諦、和合二諦、不可思議二諦,其真俗二諦,
互為一體,圓融不二,其體為中道,此乃歷來各家所未論及者。參見本文末之表解。
(八)末法燈明記轉用二諦之意義,稱佛法為真諦,王法為俗諦。日本淨土真宗承襲此說,
謂宗教之信仰(安心)面為真諦,世間之道德面為俗諦,此二者具有相依相資之關係。
〔菩薩本業瓔珞經捲上、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辯中邊論卷中、顯揚聖教論卷六、
大乘莊嚴論卷二、成實論卷二無相品、卷十五見一諦品、雜阿毗曇心論卷十、摩訶止觀卷三上、四教義卷一〕
【三昧印】
住於寂然不動三昧之相。又作三摩地印、三昧印。
於密教中,五部各異:
(一)佛部為法界定印,即右手掌上仰安置於左手之上,
拇指互拄,乃胎藏界大日如來之印,故又稱大日定印。
(二)蓮華部為妙觀察智印,以二手之拇指、食指相捻,
二手縛仰置臍下,即彌陀所契之印相。
(三)金剛部為三昧印,二手縛仰,二拇指互拄。
(四)寶部為三瓣寶珠定印,先結彌陀之定印,
再以二食指拄二拇指之第一指節,作三瓣寶珠狀。
(五)羯磨部為羯磨印,左右兩手外縛,各以大、小指之端相拄,安於膝上。
上記五部之印相雖有別,然各部實不二而一,
故於五部之常法中皆用法界定印,或諸印可互相通用。
惟胎藏界法一般用法界定印,
金剛界法則用金剛部定印。
〔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三、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道場念誦儀軌捲上、
成就妙法蓮華經王瑜伽觀智儀軌、
金剛頂經瑜伽修習毗盧遮那三摩地法、
觀自在菩薩如意輪瑜伽念誦法〕
參考資料:佛學大辭典
8|評論
提問者對回答的評價:
言妄顯諸真,真妄同二妄/
諸佛相見,以心印心
華嚴云: 二諦融通三昧印
1.為一切諸法如如不可得(因皆由自性顯化故),所謂
出纏(涅盤際)與在纏(世間際)即為二諦:故有二諦融
通三昧印,即不分二諦時,即證三昧耶境界.一切事物
皆無自性,皆因緣生因緣滅,即緣起性空.求不可得義/
2.
悅師:怎麼樣是執理為理?
師父:執理為理是大乘執著,不要拘泥不落窠臼,了了知,無所知;
了了知,有所知,就糟糕了。
了了見,無所見;了了見,有所見,就糟糕了。
怎麼不執理為理呢?第一義是理吧?
第一義以俗諦為理,俗諦以第一義為理,第一義有自性沒有自性啊?
可得不可得?不執理為理。俗諦有自性沒自性?
無自性,不執俗諦為俗諦,這樣才二諦融通三昧印。
然甚少論及二諦,僅於中阿含經卷七分別聖諦經中舉出『真諦』一詞,然未與俗諦並用。
又於增一阿含經卷三載有『二諦』一語,惜其內容不明。
(二)俱捨論卷二十二不僅舉出真俗二諦之名,且舉例說明其意義。例如瓶、衣等物,
其外形、狀態一旦毀壞,則不能再稱為瓶、衣等。又如水、火等,若以勝慧分析之,
即成為『色、香、味』等各種之要素,故亦不能再稱為水、火等。
凡此,給予假名(施設有),而為世間一般常識所認可者,稱為世俗諦。
對此,色、香、味等乃構成萬物存在之要素,其形態縱然碎至極微,
或以勝慧分析之,其本質恆常存在而不變,故被視作出世間之佛教真理,稱為勝義諦。
(三)據成實論卷十一立假名品之說,色、香、味等法與涅盤俱為真諦;
反之,由色等各種基本要素形成的瓶、水等,以因緣和合,僅有假名而無實體,故稱俗諦。
例如『人』系由五蘊和合而成,故亦屬俗諦。
(四)經部主張,依無漏之出世間智及後得之世間正智所認可之諸法,稱為勝義諦;
反之,依有漏智所認可之諸法,稱為世俗諦。
(五)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七之說,以世間常識所能理解之事物,
或世間一般約定俗成之道理等,稱為世俗諦;
依無漏之聖智所澈見的真實之理,稱為勝義諦。
至於苦、集、滅、道四諦與真俗二諦之關係,小乘各部派之看法亦極紛歧,
有主張苦、集為世俗諦,滅、道為勝義諦;有主張苦、集、滅三諦為世俗諦,
僅以道諦為勝義諦;有主張四諦均為世俗諦,而以『空』、『非我』為勝義諦。
大毗婆沙論則主張四諦各具世俗與勝義二諦。
(二)大乘經典有關真俗二諦之說甚為豐富,
歷來諸家亦各創新義,互別門戶,頗有蘭菊競美,相得益彰之妙:
(一)北本涅盤經卷十三聖行品謂,一般世人所能知者為世諦;
出世之人所證知者為第一義諦。復次,『有名有實』者為第一義諦,
『有名無實』者為俗諦。如四諦之理為第一義諦;
旋火之輪、熱時之炎、乾闥婆城、龜毛、兔角等則為世俗諦。
(二)中論卷四觀四諦品之說,
一切事物無固定不變之本性(即實體、自性),為無生無滅之空;
了知此等空無之理,是為第一義諦。
又一切事物之空性,為保持空性之作用必須於假現之事物上顯現,
而由其相依相待之關係產生認識作用;了知此等假名之法,是為世俗諦。
世俗諦雖為不究竟之法,然可藉之探索、趨近勝義諦。例如吾人之言語、
思想、觀念等,均屬世俗諦,然若不藉言語、思想、觀念等世俗諦,
則無從向眾生解說超越世俗諦之第一義諦;而無法了知第一義諦,即無法證得涅盤。
(三)仁王般若經捲上二諦品中,更進一步舉出『二諦相即、真俗不二』之說,
亦即自諦理而言,有真俗二諦之別;但若以真實智慧觀照之,則二諦不二之理昭然自現。
(四)三論宗之說,我國自從成實論與中論之講習展開之後,
有關二諦之論究極為興盛,三論宗之祖吉藏於所著二諦章卷下詳述古來對於
『二諦之體』之十四家異說,其中最具代表性者為如下三說,即:
(1)二諦之體為一,(2)二諦之體個別,(3)二諦之體為中道。
其次,吉藏於二諦章、大乘玄論卷一揭出『於教二諦』與『四重二諦』之說,
以賅攝各種二諦之教說。於教二諦即指『於之二諦』(於諦)與『教之二諦』(教諦)。
分別言之:
(1)『於』,即『所依』之義,系指諸佛說法所依之六塵境界(即現實之世界)。
同一六塵境界,凡夫見之,視為實有,稱為『於俗諦』;聖者灼鑒,知其為空,稱為『於真諦』。
於諦復分本末二種,諸佛未出世以前本即存在,諸佛乃依之而宣說教法者,
是為『所依於諦』(本);聽聞諸佛說法,而眾生得以理解者,是為『迷教於諦』(末 )。
(2)『教』,即『能依』之義,系指諸佛依六塵境界所說之教法。宣說真空妙有之教,
稱為『教俗諦』;超越言語思慮而宣說無所得之理者,稱為『教真諦』。
上記之本末二種『於二諦』,與『教之二諦』,合稱三種二諦。
此外,又有說明毗曇、成實及大乘(二種)之四種二諦,此即四重二諦。
(1)第一重以『有』為俗諦,『空』為真諦,此系指毗曇家之說。
(2)第二重以『有、空』為俗諦,『非有非空』為真諦,此系指成實家之說。
(3)第三重以『有空、非有非空』的二、不二為俗諦,以『非有非空、非非有非非空』
的非二、非不二為真諦。
(4)第四重以前三重為俗諦,
而以『言亡慮絕』之絕對境界為真諦。
第三重與第四重皆指大乘之地論家、攝論家。如下表所示:
吉藏評論歷來之二諦說為『鼠嘍栗二諦』
(猶如老鼠食栗,盡食栗肉而殘餘栗皮;
即指真諦為空,俗諦為假有之說),與『案 二諦』
(猶如探水取瓜,復將瓜沉入水中;
即指以俗諦為假有,其『假有原來即空』為真諦之說)二種。
(五)法相宗之說,窺基於所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將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所舉之四種世俗諦,
與成唯識論卷九所說之四種勝義諦歸納成『四真四俗』(四勝義四世俗)之四種二諦。表解於後。
詳言之:
(1)瑜伽師地論舉例謂,『瓶』與『我』等並無實體存在,
但由凡夫之迷情視為實有,遂依照世間一般之見解給予假名,稱為世間世俗諦。
相對於此,成唯識論謂,色、受、想、行、識等五蘊系由因緣所生者,
雖會崩壞(故稱世間),但因有實體與作用,聖者依後得智即可了知,稱為世間勝義諦。
窺基乃歸納以上二說,
而以二諦之『體』之『有』、『無』立二諦之別,稱為名事二諦。名,指有名無實,
如幻化存在;事,指有名有實之現象之存在。
(2)瑜伽師地論謂,五蘊等事乃本來之道理,
因有差別,故其相可以判然別之,稱為道理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
四諦之理雖有迷悟因果之別,但依無漏智即能了知,稱為道理勝義諦。
窺基乃依『事』與『理』立二諦之別,稱為事理二諦。
(3)瑜伽師地論謂,四諦之理能令修行者趨入涅盤,
但須假藉言說以說明迷悟因果之差別,
始能了知其相,稱為證得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
『我空』與『法空』之二空真如須由聖者之智慧觀照始能彰顯其真實之理,
而非凡夫所能了知者,稱為證得勝義諦:
窺基乃依道理之『淺』、『深』立二諦之別,稱為淺深二諦。
(4)瑜伽師地論謂,二空真如超越一切有為法,僅由聖者之智慧所證知,故須假藉二空之名,
而以言語表詮其道理,稱為勝義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
非安立之『一真法界』系超越言語思慮之絕對境界,
乃聖者之根本無分別智所證悟者,稱為勝義勝義諦。
窺基遂依『言詮』與『超言詮』立二諦之別,稱為詮旨二諦。
四世俗諦中之世間世俗諦是『唯俗非真』;
四勝義諦中之勝義勝義諦是『唯真非俗』。
其他之三世俗諦、三勝義諦本為同一,但由於自真俗兩面而觀,故有所別。
(六)地論宗之說,慧遠(淨影寺)於所著大乘義章卷一,
判立立性宗、破性宗、破相宗、顯實宗等四宗之名,以說明二諦之義有深淺不同。
(1)立性宗,系指研究有部教說之毗曇宗。毗曇宗主張事理相對,而以『事』為世諦,以『理』為真諦。例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事彼此隔礙,是為世諦;無常、苦等十六聖諦彼此相通,是為真諦。此宗以事理相對立其教說,故又稱因緣宗,屬於小乘中之淺說。
(2)破性宗,系指成實宗。此宗以『因緣生之假有』為世諦,
以『無自性之空』為真諦,又稱假名宗,屬於小乘中之深說。
(3)破相宗,系指三論宗。此宗以『一切諸法妄相之有』為世諦,
以『無相之空』為真諦,又稱不真宗,屬於大乘中之淺說。
(4)顯實宗,系指慧遠自身所屬之地論宗。其要旨可分為依持與緣起二義。
自依持之義而言,以妄相之法為能依,乃妄有理無之世諦;
以真如為所依,其相雖空,然有實體之存在,故為真諦。
自緣起之義而言,真如之自體即為真諦,其依緣起所顯出之迷悟世界則為世諦。
以此宗辨明真如之體,故稱真宗,屬於大乘中之深說。
(七)天台宗之說,天台大師智顗於法華玄義卷二下,就化法四教及三種被接,
判立『七種二諦』之說:
(1)藏教之二諦,以『諸法為實生實滅之實有法』為俗諦,
以『滅了此實有法而歸於空無之理』為真諦。系指小乘教之說,又稱生滅二諦。
(2)通教之二諦,以『諸法為因緣所生之幻有法』為俗諦,以『既非實有,故即是空』為真諦。
系指通於聲聞、緣覺、菩薩等三教之說。又稱無生二諦。
(3)別接通之二諦,以『諸法為幻有』為俗諦,
以『幻有即空、不空』為真諦。此系別教接於通教所說之二諦,又稱含中二諦、單俗復真二諦。
(4)圓接通之二諦,以『諸法為幻有』為俗諦,以『幻有即空而不空、諸法趣入空而不空』為真諦。
此系圓教接於通教所說之二諦,與別接通二諦同稱含中二諦。
(5)別教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
以『不有不空之平等法界』為真諦。此系別受大乘菩薩教說之二諦。
又稱復俗單中二諦、無量二諦。
(6)圓接別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
以『不有不空、諸法趣入不有不空』為真諦。此系圓教接於別教所說之二諦。
與別教二諦同稱復俗單中二諦。
(7)圓教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
以『諸法趣入有、趣入空、趣入不有不空』為真諦。亦即有空之外,別立中道,
有空中三諦隔歷,是為俗諦;不偏有空中,三諦相即,圓融無礙,是為真諦。
此即天台圓教之二諦,又稱無作二諦、和合二諦、不可思議二諦,其真俗二諦,
互為一體,圓融不二,其體為中道,此乃歷來各家所未論及者。參見本文末之表解。
(八)末法燈明記轉用二諦之意義,稱佛法為真諦,王法為俗諦。日本淨土真宗承襲此說,
謂宗教之信仰(安心)面為真諦,世間之道德面為俗諦,此二者具有相依相資之關係。
〔菩薩本業瓔珞經捲上、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辯中邊論卷中、顯揚聖教論卷六、
大乘莊嚴論卷二、成實論卷二無相品、卷十五見一諦品、雜阿毗曇心論卷十、摩訶止觀卷三上、四教義卷一〕
【三昧印】
住於寂然不動三昧之相。又作三摩地印、三昧印。
於密教中,五部各異:
(一)佛部為法界定印,即右手掌上仰安置於左手之上,
拇指互拄,乃胎藏界大日如來之印,故又稱大日定印。
(二)蓮華部為妙觀察智印,以二手之拇指、食指相捻,
二手縛仰置臍下,即彌陀所契之印相。
(三)金剛部為三昧印,二手縛仰,二拇指互拄。
(四)寶部為三瓣寶珠定印,先結彌陀之定印,
再以二食指拄二拇指之第一指節,作三瓣寶珠狀。
(五)羯磨部為羯磨印,左右兩手外縛,各以大、小指之端相拄,安於膝上。
上記五部之印相雖有別,然各部實不二而一,
故於五部之常法中皆用法界定印,或諸印可互相通用。
惟胎藏界法一般用法界定印,
金剛界法則用金剛部定印。
〔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三、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道場念誦儀軌捲上、
成就妙法蓮華經王瑜伽觀智儀軌、
金剛頂經瑜伽修習毗盧遮那三摩地法、
觀自在菩薩如意輪瑜伽念誦法〕
參考資料:佛學大辭典
8|評論
提問者對回答的評價:
言妄顯諸真,真妄同二妄/
諸佛相見,以心印心
華嚴云: 二諦融通三昧印
1.為一切諸法如如不可得(因皆由自性顯化故),所謂
出纏(涅盤際)與在纏(世間際)即為二諦:故有二諦融
通三昧印,即不分二諦時,即證三昧耶境界.一切事物
皆無自性,皆因緣生因緣滅,即緣起性空.求不可得義/
2.
悅師:怎麼樣是執理為理?
師父:執理為理是大乘執著,不要拘泥不落窠臼,了了知,無所知;
了了知,有所知,就糟糕了。
了了見,無所見;了了見,有所見,就糟糕了。
怎麼不執理為理呢?第一義是理吧?
第一義以俗諦為理,俗諦以第一義為理,第一義有自性沒有自性啊?
可得不可得?不執理為理。俗諦有自性沒自性?
無自性,不執俗諦為俗諦,這樣才二諦融通三昧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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