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講錄
-台中蓮社.徐醒民老師→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講錄(四)
理一心念佛
其次,講「理一心」念佛,這「理一心」就比較難解了。
經文裡有祖師注解的,就用比喻的話,如「寂照雙融」。
講到這個「理」,「理」就是「本性」。
本性又是 怎麼樣的呢?
要怎麼樣瞭解自己的本性呢?
本性在那裡呢?
祖師就用「寂照」這兩個字。
「寂」,指的是如如不動的真如本性,它是一種靜態的。
「照」是觀照,就 是由靜態的本體發出的作用。
雖然,「寂」是「體」,「照」是「用」,
但這「寂」、「照」是雙融的,是一體的。這就是本性。
雖然它是最安靜的,但是要知道,這最安靜的體,卻是無所不在 的。
也就是這部經裡講的:「清淨本然,周遍法界」。
沒有一處不是在自己寂靜的本體中,
不單是臺灣,就是這個地球,也都涵蓋在我們的本體裡。
別說整個地球, 就是釋迦牟尼佛所教化的整個三千大千世界,
以至十方恆河沙數那麼多的世界,都包含在我們最寂靜的本體之中。
既然本體是這樣的話,那麼我們一念佛,
「照」的 作用就發出來了。
如此一照,便知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以外的極樂世界,就在我們心中。
理一心念佛,必須了解這個理。
心佛見泯
我們本有的性體就是「寂」;
從心性起清靜的念頭時就是「照」。
所起的淨念,與這寂靜的本體是雙融而不可分。
講表上這「寂照雙融,心佛見泯」怎麼講呢?
「寂」的時候同時就有「照」;
「照」的時候同時就有「寂」;
寂照同時,沒有分開。
既然是同時,就融會一體,
而「能念的心、所念的佛」這種能所分別的知見就泯除了。
若懂得這個理的時候,則「我念佛就跟念自己的心是一樣的」,
「念心也就跟 念佛是一樣的」,
心念、佛念的分別知見就不存在了。
若有了分別知見,就沒有辦法明心見性,
因為心性是沒有分別知見的,
所以要將心與佛的分別知見消除掉,
這 就是「泯」。
無念而念
消除分別知見後就能「無念而念」。
講表上的無念而念,詳說,還要加一句「念而無念」。
怎麼叫「無念而念」?
就是「寂而常照」。
「寂」是無念,雖然是無念, 卻又長時間有「照」的作用,
所以「寂而常照」就是「無念而念」。
反過來講,「照而常寂」。
「照」是有念,「寂」就是無念,
所以「照而常寂」就是「念而無 念」。
「無念而念」的「無念」是就寂然不動的本體而講的。
「念而無念」的「念」是就本體所起「照」的作用而講的。
此念不同於凡夫的妄念。
凡夫不覺而有無明,使其 本體不起照的作用,
因此起念皆是虛妄,皆是亂動。
此念既是由體而起照的作用,則和寂靜的體是融會的。
所以,照的時候,是安靜的,沒有亂動,就是「照而常 寂」。
也就是不管你怎麼用,都在大定之中,
這就是「無念而念,念而無念」。
這個「無念而念」就是「不動常住」啊!
那就入了「體」,就證了「真如本性」了!
由事而理
不過,講的時候,雖然是事、理分開來講,
有事念,有理念,
但用功夫的時候,不管是否懂得這個理,通通要從「事」方面來念。
這個理,說實在的,我們真是不懂,雖然祖師有注解,
我們只懂一點名相,真理實在是不懂。懂此理者,必定是大覺之人。
例如孔夫子,他是大菩薩再來的聖人,他就懂得這個理。當知這「寂照」二字就是孔夫子講的。
孔夫子在周易繫辭傳裡說:「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翻譯 經典、注解經典的人,就借用這幾個字來表示真如本性。
孔子是東周時代的人,佛法尚未到中國來,
他就能講「寂然不動,感而遂通」這兩句話,
令人覺悟太極,也 就是令人覺悟真如本性。
足見孔子明了此理。
淨土學人了解寂照雙融之義,
雖未真正明理,但從事念,即通理念。
蕅益祖師在阿彌陀經要解裡,
解釋持名念佛,就有事持與理持二種念法。
所以只要我們老實執持名號,從事持下手,一但功夫到了,理就通了。
念佛譬喻
下面的經文就講念佛的比喻︰
「譬如有人,一人專憶,一人專忘」。
譬如有兩個人,這兩個人中有一人專門在「憶」,「憶」就是想念。
專心想念,無時或忘,這就 叫「專憶」。
「一人專忘」,但是另外一個人並不想念,有時偶然想起,轉眼就忘記了。
要知道,這兩個人是有關係的,如果沒有關係,
就談不上「憶」,也談不上 「忘」了。
現在就以代號作比喻:比如甲、乙這兩個人吧!
甲這個人專門想念乙,而乙呢?
就專門忘記,他就是不想念甲。「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
如 是二人,這甲乙二人,甲專憶,乙專忘,因此,若逢不逢,或見非見。
這二句經文,昔日雪廬老人曾經列表解釋。
甲他終日在那裡想念乙。想就是因,有因則有果。因是什麼狀況,
經曰:「若逢不逢」。
甲專心想著想著,就有現象了。
比如說我們想念某一個人,日夜都在想,
或許夜裡就夢見了,或者是在白天,眼看花了,也遇見了,這就是想出來的現象。
現在把「若逢」這兩個字分開講,
「若」是相似,「逢」是不期而遇。
「若逢」── 好像遇見了,如同在做夢,
又如在日間出現了幻影,並不是真的遇見。
「若逢不逢」講的是因,是講甲造的因。
下面這一句「或見非見」是果。
「或」是「或然」, 講的是事實。甲想念乙,隨時想見,或者是真見到了。
「非見」又是指什麼呢?
甲在遠處望見乙,遠遠地向乙打招呼,
但乙專忘,不想念甲,未見到甲。甲有心,乙 無心,以致當面錯過。
所以結果還是「或見非見」。
若逢或見兩句中的「逢、見」二字意義不同,
「逢」是假想所現幻象,「見」是事實所見其人。
所以前句是因,後句是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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